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家具项目第三方监理一体化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04:04:58

  (1)、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标准/(三)商务部分/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的,得5分。

  1.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如未注明年审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

  2. 提供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a.cn)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示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1.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如未注明年审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

  2. 如投标人分包响应,须提供拟承担分包的供应商与投标人的检测服务相关合作协议及CMA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上的公司名称须与拟承担分包的供应商名称相同,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履行本项目检测服务相关内容的,全部由拟承担分包的供应商提供服务并出具合法检测报告,不允许更换供应商。

  3. 提供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示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2)、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标准/(三)商务部分/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考察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聘任员工,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质量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质量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为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所授权签字人资格证明(授权签字领域包含家具范围),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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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木材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以上得3分,具有木材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得1分,最高得3分;

  考察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聘任员工,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质量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质量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木材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以上得3分,具有木材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得1分,最高得3分;

  (3)、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标准/(三)商务部分/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团队成员具有质量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质量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5分;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团队成员具有质量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具有质量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5分;

  (4)、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标准/(三)商务部分/5投标人技术能力

  要求投标人提供实验室资质能力范围官方网站(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可直接查询,非证书类型)截图(截图应包含网址栏)。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官方网站截图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要求提供投标人或拟承担分包供应商的实验室资质能力范围在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通过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查询,非证书类型,截图应包含网址栏)。提供以上清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5)、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标准/(三)商务部分/6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仪器设备等情况

  1.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设备信息:校准报告、设备实景图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2.检测设备若为自有设备,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或付款凭证(抬头需为投标人),若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和付款凭证。

  2.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投标人或拟承担分包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家具类原材料及成品已校准的检测设备:

  1.要求提供以下设备信息:校准报告、设备实景图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2.检测设备若为自有设备,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或付款凭证(抬头需为投标人),若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和付款凭证。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本项目家具监理服务内容中的(4)原材料及成品的监督抽样检测、(7)室内环境评估,允许投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承担,但接受分包后的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以分包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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