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1 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16 19:11:25

  金融界消息,近日,温州金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10 日,被处罚人温州金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龙港市龙金大道 1540-1566 号 8 幢的经营场所,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生产销售含有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涉案侵权产品(1TOTOTA 抱枕被 12 个;2HONDA 抱枕被 10 个;3PORSCHE 抱枕被 1 个;4大众抱枕被 15 个;5CHEVROLET 布片 23 片;6LEXUS 布片 63 片;7CHANGAN 布片 19 片;8HYUNDAI 布片 63 片;9VOLVO 布片 29 片;10MAZDA 布片 53 片;11NISSAN 布片 110 片;12ROEWE 布片 50 片;13JEEP 布片 156 片;14Porsche 布片 89 片;15PEUGEOT 布片 60 片;16LANDROVER 布片 52 片;17KIA 布片 80 片;18GRRLYAUTO 布片 79 片。);二、没收违法所得 38913 元,处以罚款 10000 元,合计罚没款 1038913 元,上缴财政。

  温州金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违规行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侵权产品、没收违法所得 38913 元,处以罚款 10000 元,合计罚没款 1038913 元,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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